是,他觉得他们已经心照不宣到无视对方的无情利用了?
转念想,自己又何必那么在意?
“你们先排练吧,我有事先回趟酒店。”袖珍说。
“等下,我跟你起去。”高夏突然也道,“我去拿点东西。”
“叫小豪去不就行了?”袖珍问。
“这东西不好找,叫别人找还不如自己拿来得快。”
“柚子,让夏夏跟你去吧。是我要吃的药,他知道放哪里。再说外面风那么大,你这小身板要被吹了还有人拉把呀!”
萧诗迁说,袖珍看了她眼,真没见她有挽留的意思,便跟着高夏同离开了。
两人路走路聊,高夏才知道袖珍已经在这里给自己放了半个多月假期了,并且无名也在,考虑到明天录节目,人多口杂,照应不到,袖珍要把无名先送走。
“你离开这段日子,我也没机会见小不点,还挺想他的!我跟你起去送送他。”
到了酒店,高夏先去萧诗迁房间拿东西,袖珍回房间帮小不点检查行李都带齐了没,两人约好会儿见。袖珍开门进房间的时候,看到华天修也在,不由得吃了惊。
眼前的幕让她觉得惊讶,小不点摊开两只胳膊平平举着,站在床边沿,华天修就站在小不点身前,小心的帮他系裤带。
“好了。”华天修在小不点肚子上的地方打了个牢牢的蝴蝶结。
“华叔叔,无名的保暖裤又往上提了呢!”小不点跺这两只脚说。
华天修又弓着身子,手探进小不点的裤脚里,摸索了会儿,帮他把里面的裤脚往下拉。华天修的脸对着无名的小脸时,她竟看得出神,这对父子,长相跟神态,还真有那么几分相像。
华天修眉浓,眉峰微翘,鼻子高挺,唇形有点单薄,小不点也是。华天修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,只要抿嘴,微笑就会露出来,小不点也是。
他脸色阴郁,眼睛看到小不点好奇的看着自己的时候,嘴角就露出淡淡的微笑。其实,华天修的笑还是很迷人的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双眼过于深邃,所以笑意显得尤为珍贵,让人觉得稀罕,还是因为那张脸过于冰冷,所以笑颜难求,让人总觉得可遇不可求。
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袖珍用打破沉寂的方法让自己回过神。
华天修还没开口,小不点就说:“是无名!无名刚才上完厕所手好冷,系不上裤带,急得要哭了,就打电话让华叔叔过来帮无名。”
“打给我不就行了?”袖珍半抱怨道,也没多想,这小不点手冷到系不了裤带,却可以自己打电话?
“袖珍不是说早上会很忙吗?无名试着打给华叔叔,他刚好就在隔壁呢。”
“东西都带齐了吗?”转移了话题,避开华天修,胡乱在小不点箱子里翻了翻,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检查什么,只是形式意义上的做完套检查行李时会做的动作。
“嗯,就差你跟华叔叔了。”无名说道,仰起脸,恰华天修的大手,问:“华叔叔,你跟袖珍什么时候回去呀?回去会去看无名吗?”没等华天修回答,小不点又说:“华叔叔,要不你们明天就来看无名好不好?以后可以每天都来看无名吗?”
袖珍无语了,这小不点的话痨病又犯了,对谁都可以罗里吧嗦,也不长点心眼的。
华天修下子就把无名抱起来,在他脸上亲了口,袖珍只觉这动作惊险万分,要华天修知道这是他让她打掉的孩子,反应就不会是这样的了吧?
“无名,回去等华叔叔,华叔叔回去第个就去看你。”
小不点小手勾住华天修的脖子,头埋在他的肩膀上,久久的没吭声,华天修察觉到不对的时候,小不点已经紧紧的贴在自己胸膛上了,像块双面胶样分不开。
“无名,你怎么了?”袖珍想把他从华天修身上抱过来,却看到无名两只眼睛开始发红,眼角的泪珠嗖的往下淌。
“华叔叔,袖珍,谢谢你们,让我这么快就找到。我本来以为,要再过三年,才能见到你们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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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八章 锥心刺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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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40302
出生的时候,袖珍说,他没有名字。再见他的时候,袖珍说,不要叫我!
过去的过去,幕幕浮现在眼前。袖珍记得,当时她从窗台上的台阶往屋里跳下来,重重的肚子里有异物坠落的异样感。她记得,她在屋里到处乱跑乱窜,妈妈和袁医生宇恒齐齐将她拦住,她不小心撞到了爸爸,爸爸对她厉声呵斥,说想死就让她死吧!她还记得,当她从楼梯上翻滚下来时,下身撕裂般的疼痛
她倒在血泊中,想起那个人的脸,想起那个人,对自己说:“带上该带的,明天带你去民政局。”他的声音那么笃定淡然,他的神情没有丝毫犹豫,她度以为这辈子这样就足够了。可是,第二天,他却对自己说:“把孩子拿掉,不要再来找我。”
如果有种东西叫欺骗,那她定是全世界最好骗的人。如果有种东西叫背叛,那她定是伤得最深的那个。如果有种东西叫世界末日,那她已经经历过了。
孩子最终还是生下来了,因为她的着急寻死,导致孩子出生得早。
都以为她定忘了,其实她记得很清楚。虽然很疼,意识很迷糊,但她听的很清楚。袁医生当时说:“男孩3斤,女孩子2斤9两。”
3斤,2斤9两,她当时还迷迷糊糊想着,3斤酒有多重,有多大,孩子会有多大
可是,她恨那个人。羊水破了的瞬间,她吐出的那句话,就是“我恨你”。叫她怎么去原谅,去忘记。
“袖珍,女孩儿已经去了。剩下哥哥,你给她取个名字吧。”妈妈用哭到无力的语气说。
“他没有名字。”
“好,那就叫无名。”
这么多年,她知道妈妈好多次背着她去看那个幸存下来的孩子1(多少次,她的脚步也曾徘徊犹豫过,要不要去看眼,就眼。可是,她忍下来了。咬咬牙,就可以忍下来了。
妈妈不会知道,她去看无名的时候,她却背着她偷偷去看过医生。医生要她说出来,可她怎么能说?怀胎7个月都瞒下来了,爸爸用尽那么大的力气都瞒下来了,她怎么能说?她只能,个劲,个劲的哭,最后哭到眼泪全都干涸。
“我的女儿,不受莫大的委屈,是不会哭的。”妈妈常常这样说她,那是因为,她不能被她看见她的脆弱。
妈妈说手机里有那个孩子的相片,说他长得很可爱。那些日子是多么难熬啊,每次看到妈妈的手机放在桌上,她都忍不住想去打开,忍不住想去翻。可是,咬咬牙就忍下来了。
医生说:“不想说出来,那就忍。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忍的,忍不了,就从头再忍,再忍不了,就说出来。”所以,她只能忍。
知道那个孩子就是无名的时候,知道那孩子要叫自己的时候,袖珍感觉到未有的恐惧。那孩子对她笑,跟她说话,给她盖被子,跟她顶嘴,那模样,跟那个人模样。
她怎么可以忍受回忆再度重来?她怎么可以忍受,万里晴空时,世界突然陷入沉沦的那种绝望?美好的东西都太容易摧残,她情愿,不再美好。
那孩子说要找爹地妈咪的时候,她仿佛能听到心碎的声音。孩子,我就是你妈咪,可是,叫我如何不瞒你?如果他知道,她的妈咪曾经想让他死,如果他知道,他的爹地不期待他的出生,他还会想找他们吗?
“爷爷说,爹地妈咪很贪玩,在跟无名玩捉迷藏。爹地妈咪肯定在哪个地方等我。等我10岁的时候,我就去找他们。”
那时候,她只觉得那是孩子特有的突发奇想思维散发出来的随意语言,没想到,他是说真的2(而且,这孩子知道这孩子知道,华天修就是他要找的人这孩子,怎么会知道?
“华叔叔,袖珍,谢谢你们,让我这么快就找到。我本来以为,要再过三年,才能见到你们”
听到小不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袖珍脑子里“嗡”的片,看着孩子的眼神都错愕了。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戳了下,很疼很疼,疼得要没办法呼吸了。
她明白了,她什么都明白了,小不点早就知道自己所以,那天听到他叫她妈咪,不是在梦里。那是真的。
华天修深深的眼眸看了小不点眼,似乎带着疑惑。小不点自己擦掉眼泪,捧着他的脸,说:“无名刚刚做梦了呢!瞎说的。袖珍,我们走吧!无名回家等你。”
“不不要叫我”
听到自己发颤的声音,袖珍身子慢慢往后退。刹那间,所有复杂情绪汹涌而来。孩子,对不起,妈咪还没有办法面对你。
无名的小脸簇成团,嘴角紧瘪,大眼睛里就开始渗出眼泪来。他张着嘴巴,小小的嘴唇个劲的抽动,袖珍不忍去看,转身冲了出去。
刚出走廊,迎面撞上高夏。他定被她仓皇的神色吓到了,手将她紧紧扶住。因为她来势凶猛,高夏衣兜里揣的药瓶子掉了下去,“啪”的在走廊上乱滚。
袖珍喘着气,接连喃喃了几句“对不起”,弯下身要去捡,却总是捡不起来。药瓶子越滚越远,最后滚到华天修的脚底下。
高夏也顾不得掉地上的东西了,把她拉起来,慌忙问:“袖珍,你怎么了?小不点怎么了?”
“我我不送了,你帮我送吧。”她拽着他的胳膊,用尽好的力气,终于用微弱的声音说了出来。说完,拐进走廊的拐角处,她就跑了3(路跑,路能听到小不点哭着喊她的名字:“袖珍袖珍”
走廊的尽头,是关着门的密室,她猛地将门推开,把自己埋进黑暗里。只有在黑暗里,她才觉得安全。只有黑暗,才能包容所有东西,包容她的自私,她的逃避。
她蜷在冰冷的地板,把头埋进双臂,不停的喘息,不停的喘息,喉咙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跳出来了,她的肺里已经丝空气没有,眼泪却迟迟出不来,最后,趴在地板上,扯着干涩的嗓子,叫了出来。
小不点几乎是扯着嗓子地哭喊,袖珍,袖珍,袖珍他以为,只要他遍遍叫她,她就会回来。他的袖珍,不会这么无情的,只要他卖乖,只要他讨她欢心,她就会对自己笑,跟自己说话。对,不能哭,袖珍不喜欢他哭。
他擦掉眼泪,从华天修怀里跳下来,追了两步,却不小心被药瓶子绊倒了,趴在地上,喘得没力气站起来。
“袖珍袖珍无名不该叫你你快回来啊袖珍呜呜呜呜”
华天修跟高夏都被眼前这幕怔住,将小不点抱起来,擦了擦他哭得像小花猫样的脸,拍拍尘土,连声安慰。小不点泪眼婆娑的看着华天修,喃喃的叫着“华叔叔”。
最后送走无名的,不是华天修,也不是袖珍,是高夏。
小不点在高夏怀里哭得上气接不了下气,胡言乱语的念着:“华叔叔,袖珍华叔叔袖珍为什么,你们都不来送我”
“无名乖,不是有高夏叔叔吗?要是小朋友们知道你跟高夏叔叔在起,高夏叔叔抱过你,你的面子该有多大?”
小不点坐在阿潘的车上,蜷在高夏怀里。这里已经是山脚下接近马路的地方了,离他住过的别墅很远,离他离开的酒店也有好长距离,高夏叔叔花了好长时间才把他抱到这里来的,花了好大力气才把他劝不哭的。
山下的路好长好远,远得看不清尽头,路的中间打扫干净,露出褐色的山路,两边堆砌着高高的雪堆,树枝被雪压了层又层。旁边的树下,有人堆了个小雪人,小雪人伫立在那里,好像警察叔叔。他想起了,华叔叔给自己堆的雪滑梯。
华叔叔,定是喜欢无名的吧?不然不会那么冷的天,给自己堆雪滑梯。堆到难的地方,他就把手套摘下来,用手掌小心的雕刻出冰雪的造型,用手指打出凹凹凸凸的地方,堆到最后,华叔叔的手都通红了。
无名想着想着,眼泪又开始往下掉,只看到眼前的雪景变得好朦胧,好模糊。
“怎么了?无名?”
“高夏叔叔”
“嗯?”
“管爹地就要叫爹地,管妈咪就要叫妈咪,可是我不能。”
“为什么呀?”
“他是我爹地,她是我妈咪,可是我不能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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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九章 忽而今“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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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40303
门被打开,黑暗的密室里透进束光,照在袖珍苍白的脸上,世界骤然间升温。
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走了过来,蹲在她眼前,漆黑如同午夜的深眸把她再度推回冰冷的天地。
“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?”
他低沉的声音带有几分戏谑,她已经顾不得理会。她被他抱起,朝有光的地方走去∵廊很长,两边的窗户上像站着许多光芒小精灵,身上散发着灵气,向她袭来,让她只想逃。拐过角,就是个个房间,门牌号个个从头顶上掠过,终于来到自己的房间,她抓住他的衣襟,说:“不要回我房间。”
那房间里,现在还有小不点的气息。
她被放在华天修房间的沙发上,沙发对着落地窗,可以看到被雪压得低低的雪松,还有苍茫的天空。
两人并肩坐在起,各怀心思,沉默良久。这是第二次,跟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起。他侧身的曲线她轻易就可以瞥见,透过侧脸,她看到他若有所思的样子。她永远都离他那么远,就算以前,她坐在他旁边,也总感觉他会离自己而去样。
有次,她在剧组拍戏,他找了几个朋友,起来探班。休息的时候,他就坐在她旁边,那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太幻妙,她总觉得不可思议。虽然他只是在朋友聊天的时候偶尔插话进来,虽然聊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虽然他没有给自己眼神的暗示,但她还是觉得眼前的他还是像梦里样,怎么会突然出现?开机的时候,眼睛就不自觉的往他那里瞟,生怕他会随时个电话进来,就走掉,连跟她打招呼的空挡都没有。因为,他旦进入工作状态,就变得偏执,变得狂热。
她是那样小心她的爱情,因为时间不够,机会太少,所以小心。小心到,自己都觉得卑微。卑微到,刻骨铭心。肉体的伤痛尚且会留下疤痕,心上的伤痛更难以抹去1(
过了很久,她的声音打破沉寂:“无名呢?”
“高夏送走了。”
“你怎么没去送?”
华天修沉默了会儿,眼睛看着地板,她看到他咬着牙的动作,不明白自己又哪里招惹到他了。他的声音低沉得像从地下发出来的样:“我来找你。”
这是黑无常索命吗?语气那样严肃,她觉得她要被他带走了。
他从衣兜里掏出个什么东西,放在手掌里,递到她面前:“这是什么?”
这是个药瓶子,上面全是她看不懂的某国语言,她别过脸,淡淡的说:“我不知道。”
“这是吗啡。”
吗啡?干什么用的,她也不知道。她冷道:“知道还问我。”
他的身子突然凑过来,手抓住她的两只肩膀,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,像要把她看进去了样。
“这药你从哪里来的?”
她被他说的莫名其妙,又被他冷厉的表情吓了跳,怔怔的说:“这不是我的药。”
“这是刚刚从你身上掉出来的,要不就是药物依赖者用的,要不就是癌症患者用来止痛的!”
他的语气急促,说话的尾音颤颤的,说完便开始喘气,好像这对话费了多大的力气似的。他的脸贴得那么近,口中呵出的气息都飘到她脸上了。
她不知道是被他慌张的样子吓的,还是被他口中说出的话吓的,下子就愣了。回忆刚才在走廊的幕,顿时恍然大悟,张着嘴巴喃道:“那是高夏拿的2(”
“高夏?”
“他说,是给萧诗迁的药”边回忆刚才在片场的事,边半自言自语道。
华天修抓住她的手才慢慢松开了点力气,舒了口大气,脑袋垂了下来。然后,又将她紧紧揉进胸膛里。
从他手里夺过药瓶,起身要离开,经过卫生间的门,瞥到镜中的自己,天哪,这是人还是鬼?她两只眼睛都肿了,面色苍白,嘴唇还有点发紫,头发凌乱得不像样。难怪华天修会以为用药的人是她呢。
从酒店出来,袖珍心里惶恐不安。手里拽着药,脑海里个劲的重复个念头:“萧诗迁得癌症了?萧诗迁患上药物依赖了?什么时候的事?她会死吗?如果她死了,这个世上就没有女神了”
想着她那张好看的脸,想着她在台上弹着贝斯的模样,想着她叫自己“柚子”时爽朗的神情,精神那么好的人,不像会患上药物依赖,难道,萧诗迁真的得了绝症?这是韩剧女主角附身了吗?她在酒店和片场之间的路徘徊,直到看到高夏出现在自己眼前。
她还没来得及质问高夏,反被高夏质问了。
“为什么要那样对小不”
“萧诗迁,她怎么了?”
高夏冷静的跟她说了许多话,她才恍然意识到,萧诗迁和高夏之间的事远比她以为的复杂的多。
上次,也是坐在这个位置,她的对面是萧诗迁,个美轮美奂的人,她对她说了许多话,那些话,让她像在梦里般。
这次,她的对面坐着高夏,女神的男神男朋友,他看着她,眼睛挂着与他气质不符的忧郁,直到面前的咖啡热气都散了,他才回答她的问题3(与其说是回答她的问题,不如说在阐述回忆。
“我真正认识,是在年以前,可她认识我,已经有十八年了。
如果她不说,我不会知道,不过,她找上我是迟早的事,以她的性子,迟早会找上我。那时,我声音底子好,又早早的过了钢琴十级,妈妈送我进市里合唱团最好的学校,想把我培养成音乐人。
有天,我们学校来了位韩国来的客座音乐教授,因为制作少儿音乐剧的需要,他在亚洲几个国家好几所学校挑选苗子。我被引荐给那位教授认识,跟几个同学坐在礼堂,轮流上台表演才艺,我表演的是钢琴弹唱。
我弹得很认真,完全没有注意到,个小女孩已经从后台悄悄站进了舞台,就那样肆无忌惮的站在幕布旁边。我全神贯注,弹完曲之后,大家的掌声都响了起来,我听到身后有支特别清晰的声音替我叫好,然后,我就看到了她,萧诗迁。
她当时还只是个7岁的孩子,因为上音乐课调皮,被老师罚扫礼堂,我看到她的时候,她穿着围裙,手里还拿着笤帚。
从小胆子就很大,她没顾得上那里是什么场合,就哀求教授收她为徒,哭着喊着自己也要去韩国。
因为只是个中途冒出来的丫头,又那么小,我也没在意,没问她名字。记得被教授拒绝了之后,她说了句:‘哼!去不了就去不了,韩国有什么好的?我要去美国,去加拿大,去维也纳!唱好多好听的歌。’
那时的她,已经认得我了。只是,我没有把她记住。”
袖珍听的云里雾里,这都是什么缘分哪?萧诗迁只跟她说过,高夏爱她,很爱很爱,这些儿时浮萍的事可没跟她说。什么叫命中注定,缘定三生,也许就是这样吧。
“所以,你认出她之后,就对她有意思了?”
高夏摇了摇头,唇角勾起丝微笑,他笑起来嘴巴会稍稍向边歪,带着点邪魅和不羁。
“我在韩国的时候,收到过她发的,还有些礼物,也知道她在国内坦诚公布过我是理想型,不过总是时机不遇,没什么交集。
回国之后,她联系了我好几次,终于在今年年初,我们有了第次合作。她的个性还是跟以前样,想到什么就做什么,所以我和尹薇分手的消息传出来之后,她表现得很主动。”
这听起来怎么跟萧诗迁说的不太样啊?袖珍有点惘然。还是这高夏自恋习惯了,认为全世界的女人都爱他?都得倒追他?
“可是,你知道当时我已经心有所属。”高夏喝了口咖啡,语气有点生硬。
袖珍恍惚间又迷糊了,想了想,又确认性的问了遍:“你说的,是我吗?”
“表白了四次,问了我好几次,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吗?”
袖珍真的糊涂了,这高夏又想闹哪样?他已经跟萧诗迁在起了,还嫌不够吗?可是,怎么会是四次?不是三次吗?好吧,她有点算不清了。
“第次,是你喝醉酒的时候。”高夏的语气如之前的淡泊,“你喝得烂醉,根本不会记得。你喝醉以后,被带走了。我当时不知道该扮演什么角色,有什么资格带你走”
他的语气有点感伤,停顿了会儿,接着说:“我不知道你跟是什么关系,但看过他背你回家,猜你们应该是朋友。但是,你们离开之后我就很懊恼,非常懊恼。我懊恼自己为什么要顾及天王包袱,为什么不直接把你追回来,为什么放不下面子。
我把自己灌得快醉了,又回到录音室,把自己关起来拼命地练鼓。我练的浑身都没力气了,看到了你的脸,其实那是我的幻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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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百章 命运轮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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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40303
手里的咖啡杯已经冷却,感觉到指尖微凉,袖珍缩了缩身子。她已经,不知道在这个世上,她该听谁的了。每个人都有套呈辞,每个人似乎都在关心别人,可是,谁又知道那种关心背后是什么呢?
高夏看着她的眼睛,不再是带着阳光的和煦,而是,说不出来的忧郁。她觉得眼前的人很陌生。他说的那些,都是哪辈子的事啊?
“我把她当成了你的幻影,不过好在,什么事都没发生,我只是不清醒的吻了她下。
后来,我跟她道歉。我跟她保持距离,除了音乐上的事,尽量避免跟她有私底下的往来。她总是说我太残忍,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心,就不要招惹她,既然招惹了她,就该坚持到底。
我太碍于面子,太骄傲,所以没说出来喜欢的是你。后来,我包下游乐场的事曝了出来,有人指认出那天晚上跟我出去的人是你,才终于按耐不住了。她问我,为什么是申袖珍,为什么会是她?
我说,我只是喜欢,纯粹的喜欢,我想要简简单单的喜欢,哪怕哪怕得不到也好,只要,正视自己真的喜欢就够了。”
袖珍感觉到四肢有点麻痹,脑子也开始不转了。分不清,到底谁才是真的,谁说的哪句话才是真的。她以为,高夏喜欢她,只是好奇,想得到,就像他什么东西都可以得到样,可是听到高夏这样的回答,她麻痹了。
“你生日的那天,我派人送你去夏馆的事,被知道了。那天晚上你离开后,她就找来了。现在想想,不知道是该庆幸你当时不在,还是该后悔没坚持让你留下。那天,她来找我,我才知道,她染上药物依赖已经半年多了,程度,很严重。”
听到这里,袖珍才如梦初醒。原来那个药是用来控制毒瘾发作时的疼痛用的。可是,为什么萧诗迁要对自己撒谎呢?
“她毒瘾发作,产生幻觉,在馆里四处撒野,砸坏了很多东西,大吼大叫1(我怎么拦她哄她都没用,最后,我唱歌。我唱歌给她听,首首,都是本来为你准备的歌。”高夏苦笑了下,微微晃了晃脑袋,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样。
“我唱到最后首,她已经开始沉溺,她说,那是我为她写的歌。她说,她也想要简单爱,她也不想爱的那么辛苦后她说,她已经配不上我,然后,趁我们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,她用刀子割开手腕上的静脉。”
她瞪大眼睛看着他,感觉手冰凉得发麻,头阵眩晕。
“她流了很多血,好在抢救及时。但是现在,她只能穿遮住手腕的衣服,因为伤口还没好。她连端杯子的力气都还在恢复,所以也弹不了贝斯。不知道,恢复到以前的力道要用多长时间。”
对萧诗迁来说,贝斯就是她的情人。她说过句话:“我的情人,必须是不跟小贝吃醋的男人。”
萧诗迁喜欢取昵称,小贝就是她给贝斯取的昵称。
袖珍心头涌起阵痛感,那痛,让她想发呕。想到早上看到萧诗迁那旗袍独到的设计时,她还在感慨设计师的独具匠心,忽然有点想哭。
为什么,这个世上没有个人的爱是完整的?爱曾经可以很简单,很纯粹,还是因为过于简单和纯粹,所以总是被摔的面目全非?
“高夏,你会对好吗?”她愣愣的问,感觉自己问的有点傻。其实从早上看高夏对萧诗迁那样呵护的样子,就可以知道了。只不过,她怕他对她的好,只是建立在怜悯之上。
“我会对她好。”高夏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回答,抬起眼帘看了她眼,若有所思的说:“因为,我理解个人绝望至极的心情。”
窗外投射进来的光线渐渐变弱,屋子变得阴暗,老板往壁炉里添了点柴火,火焰里“噼里啪啦”的声音听得清二楚2(
高夏走了,怕萧诗迁等太久,他得赶紧把药送去。老板过来收走他的咖啡杯,像上次样递给她包纸巾:“申小姐,这是纸巾。”
“谢谢。”她愣愣的接过,头也没抬的微微点头。
高夏走之前说的话,久久在她耳边旋转。就像是,她手里搅动起来的咖啡漩涡,搅啊搅,看得她头晕目眩。
她直把高夏当做她生命里不经意流入的阳光,只顾享受他给的恩泽,只顾体验那样美好的感觉,却没有好好了解这个男人。
她只当他纨绔不羁,她只当他天生率性,却不知道,他偶尔透露出来的感伤气息,都在渴盼她的好奇。只是,她直没有去在意。
“两年前,我也染上过毒瘾。我知道个人要到多绝望,多失落的地步,才会沉沦。”
高夏说,他能理解个人绝望至极的心情。
袖珍不解的看着他,觉得他突然像从另外个世界降临在自己眼前样。他靠在椅子上,望着窗外茫茫雪地。他吸过毒,这对袖珍来说不是什么秘密了,只是,她没有问过为什么。
“两年前,我母亲去世。她走得很凄凉。”
高夏对母亲的死,没有做太多的描绘。他三言两语,说的很简单,可是,袖珍却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至今还残留在心底的遗憾和哀伤。他像个祈求原谅的小孩,在她面前久久的低下头。
高夏的父亲在高夏生下来不久就离开了他们母子。他的父亲是个音乐人,风流成性,不喜束缚,母亲出身名门贵族,心性高傲,多年以来都忘不了这个耻辱。高夏才岁多,会坐正的时候就被母亲摆到钢琴台上,才刚学会拿东西,就逼迫他练指法基本功3(
如果单凭袖珍以前对高夏的了解,绝对不会想到,这样个爽朗的男生,他的童年竟然是在那样的黑暗中度过的。
高夏被那位韩国教授调去韩国之后,母亲肆机,让儿子留在那里,小小年纪就开始接受艺人训练。在韩国训练的日子很难熬,可是没有母亲给他的训练难熬。他的母亲,会在他嚷着不想练琴的时候拿鞭子抽他小小的身板,会在他偷偷提前十分钟休息的时候,罚他站两个小时。
他跟母亲的关系是古怪的,他生下来就是母亲报复父亲的工具,他受母亲的掌控,命运由不得自己安排,就为了,有朝日做出比父亲更大的成就,就为了,满足母亲那可怜的的自尊。
“我的笑,全都是艺人训练的结果。”高夏脸上泛起丝苦涩的笑意,“看到你由衷的笑,我就喜欢,看到你笑里带着忧伤,我不喜欢。我希望,我喜欢的人,不要跟我样,承担过多的苦恼。”
这个男人,所有的开朗和率真,都是伪装,在她面前,卸下面具。她看到的,是个遍体鳞伤,伤的跟鳄鱼似的他。
他跟母亲的感情是淡漠的,度很害怕回国,所以经常两三年才回来次,回来也只把家里当旅馆,停留两三天便离开。他甚至觉得,有天他跟母亲会沦落到形同陌路的田地,而那天真的就到来了。
母亲患上老年痴呆症,抱着高夏小时候的照片,逢人便问儿子在哪儿,就连高夏回来了,她也不认识,只是求他,帮她找儿子。
“她不认得我了,但她记得我,还天天给我做红油抄手。其实这些年她没有给我做过吃的,只是因为小时候有次我饿了,家里只剩吃剩的几颗抄手,我半夜起来吃光了,所以,她就记下了。她记得,我小时候的事,她都记得,她都记在心上,可是她不说。
她患病之后,我没能陪她多久,因为事业太忙,只陪她度过个星期。没想到,等我再回来的时候,她已经不在了。我回到家,翻冰箱的时候,看到里面满满都是她包好的抄手,压得所有冰箱柜都要踏了。”
袖珍心情很沉重,莫名的沉重觉得,高夏说的是自己。可是,谁说不是呢?每个人都在坚持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,到头来,那些东西在别人眼里都不值提。他的父亲,也许早已默默无闻,也许早已不做音乐,可是他母亲,为了时意气,牺牲了生的幸福。
高夏在母亲死后回了国,守住原来的家,因为度抑郁,染上毒瘾。经纪公司以演出的名义派他去德国,才秘密帮他戒掉毒性。高夏看到萧诗迁毒瘾发作,甚至产生自杀念头的时候,就想到过去的自己。想到过去的自己,就为她感到不值。
那种超越了极度快乐和极度痛苦之后的人生,也许跟普通人从粗茶淡饭里体味出来的人生有太多的不同,也许跟普通人从正常的人生轨道走出来的人生也不同,所以,才造就了这样的高夏。
他说过,“我用了30年学来的教训,就是不再隐瞒自己的感情。”她今天终于明白了,可悲的是,谁都抵挡不了命运的轮回。他想摆脱不堪的过去,他想学会真正的放开,他想重生个快乐的自己,他想简简单单的爱,最后还是回到命运掌控的长流。
窗户上又凝结了层厚厚的雾珠,袖珍用手指在冰凉的水汽上漫无目的的画上个圈,两个圈最后,手掌贴在窗户上,印出清晰的五个手指,看到外面白皑皑的世界。
走出小店时,脚步犹豫了下,回头问老板:“大叔,可以问个问题吗?”
老板光亮的额头从柜台底下抬起,用那只浑厚的嗓音问:“什么问题?”
“你是怎么认识我的?”问完她就后悔了,可总感觉这样偏僻的小地方,能认出她的人应该不多。
老板似笑非笑的看了她眼,道:“你的样子,跟以前样,点没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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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百零章 暗潮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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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40304
仪态憨厚的老板说出那句话的时候,袖珍几乎是怔住了,眼前的人到底是谁呀?只是单纯的她的大叔粉丝吗?
“你是小修的女朋友啊。”
老板用再自然不过的语气说,边用抹布拭去柜台上的水雾。
袖珍有点反应不过来了,小修是谁?女朋友又是何来?大叔啊大叔,莫非三生桥上我们曾经见过?
“小修带你来过,他出国后中间回来过两次,我问起过你,他说你很好。你这次不是也跟他起来度假的吗?没想到,这么多年你们还在起!”
这里的切都没有变,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—身要走,目光不经意落在门口的照片绳上,看到张似曾相识的图片。
那照片是用怀旧特效拍的,四周有朦胧的墨绿光晕,场景拍的是扇窗,窗户蒙着层厚厚的水雾,两只手掌的印迹将水雾擦掉,露出窗外的雪景。只手掌大,只手掌小,周围还划着个个不规则的小圆圈。
袖珍不由得汀了脚步,再看旁边的照片,每张拍的都是窗户的水雾,张,上面写了个“珍”,张,上面写的还是“珍”。还有张,上面画着两张没有轮廓的笑脸。共四张。
“这些都是小修拍的,每来次拍张。喏,最外面这张是前两天来的时候才拍的。”
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揪住了般,很疼很疼。7年前的夏天,她坐在窗户旁,用手指画了三条弯弯的曲线,形成张笑脸的时候,华天修还说她:“多大的人了,还玩这个。”
她被他说的,不再画了,乖乖叼着吸管埋头喝饮料。
原来,当年他在她不知道的时候,悄悄又在旁边多画了张笑脸,就像前两天,他在她不知道的时候,在她的手印旁边,多按了个手印1(
华天修应该没有想过,她还会回到这个咖啡屋。如果她不来,如果她再也不来这个地方,那他做的这些,她永远都不会知道。
眼睛被什么东西模糊到了,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,口气跑到乡间的小路,扶着干裂的树枝,想哭哭不出来。定着神,让自己喘几口大气,看到手扶着的树枝上的树皮又脱落了层。
这是棵洋槐树,长得还不算大,有点瘦。上面没几片叶子了,枝杈歪歪斜斜,横着竖着伸出来,显得有些凌乱。块块雪堆积在树枝的胳肢窝里,像个个小雪球。风吹,片叶子落在她眼前,搭在她厚厚的围巾上。真是奇妙,这么冷的天,这叶子竟然还没有枯萎,虽然已经呈黄铯,但看起来水分依然很足,只是叶边上缺了个角。
转眼过了个季度。清明的雨淅沥沥的下,沾着湿气的泥土黏在人们的鞋子上,像春天黏乎乎的空气般,久久挥之不去。
孙芳芝跟袖珍带着无名来到墓地,块僻静的墓碑前。
“无名,叫外公。”袖珍说。
“外公。”小不点给外公鞠了个躬,将怀里的茉莉花放在碑前。“外公,这是无名种了好久的花,外公喜欢吗?”
孙芳芝怜爱的将小不点搂在怀里,怕他被雨淋到。
“婆婆,我们什么时候去看妹妹?br />